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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文库 子标题
点绛唇 其四 江王武子新居 南宋 · 郭应祥
 押词韵第十一部
甲第初成,持杯酌酒来相庆。
棣华辉映。
相对开三径

小巧规模,百事都相称。
年方盛。
从容啸咏。
不碍青云兴。
春秋左氏传杂论一 其十二 魏犨而杀颠颉 北宋 · 晁补之
 出处:全宋文卷二七二九
晋侯入曹,令无入僖负羁之宫,而免其族,报施也。
魏犨、颠颉怒,曰:「劳之不图,报于何有(二子各有从亡之功。)」?
僖负羁氏。
魏犨伤于胸。
公欲杀之,而爱其材,使问且视之,病,将杀之。
魏犨束胸使者,曰:「以君之灵,不有宁也(云云。)」!
乃舍之,杀颠颉以徇于师。
右僖二十八年。
犨、颉犯君命,骄己功,爇无罪,快心忿,乱莫大焉,刑皆无赦者也。
晋侯诚爱犨之材耶,则不以不病故生,而病则重跻之死也。
曰「病,将杀之」,此何理哉!
颉之材,则又未知其孰与犨也。
其不及犨乎,则自其材之分,于取死何增损哉!
罪钧而材异,舍一而戕一,恩威胥失矣。
是役也,祁瞒奸命,舟之侨先归,皆杀之。
传曰:「君子谓文公『其能刑矣,三罪而民服』」,盖言瞒、侨与颉也。
夫杀瞒与侨,自军政之常,而至杀颉,则刑固已不平矣,何所示民而民服哉?
传之失诬,非君子之意也。